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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四政发 〔2024〕5号关于成立四方台区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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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四政发 〔2024〕5号关于成立四方台区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四政发〔2024〕5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四方台区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等十二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39号)要求,加强我区专门教育工作,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成立四方台区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主 任:王 丹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于 潇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王 丹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委 员:尹 璐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吕金峰 区财政局局长
窦琳茹 区民政局局长
王琳琳 区人社局局长
刘履洁 区司法局局长
董雪婷 团区委书记
陆云婷 区妇联主席
岳喜明 四方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凌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圣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文通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区教体局设立办公室,王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思政课建设,突出思政课育人作用。注重优秀品格培养,实施“爱国”和“美德”为主的修身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安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道德观念培养,努力使学生做到明理向善、以德立身。注重民族团结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注重自我教育,针对学生思想状况和认知规律,创新思想道德教育形式和载体,强化体验式教育和社会实践感受,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成长。(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教育课程,强化学生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学生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丰富法治教育活动,运用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讨论、法治辩论、实践体验、法庭旁听等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注重开展亲职教育,提高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校要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学生情绪疏导和心理矫治,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要开设生命教育课程,教育学生珍惜生命,培养安全意识,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开展生涯规划教育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完善学生生涯规划设施,引导学生自我探索和职业世界探索,创设条件为学生提供职业体验和职业访谈的机会,培养学生职业兴趣。整合资源,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引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了解社会,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涯规划教育模式。(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制保障。各部门加强对专门教育工作的领导。国家出台专门教育国家标准后要严格落实,完善专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对专门教育的正面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形成正确认知,消除顾虑和误解。(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加强政法机关保障。区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专门教育工作指导,将其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公安机关要选派1名政治过硬、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学校公安(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管理。(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三)加强师资队伍保障。根据专门教育特点,选配政治过硬、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专门教育教职工,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定期对专门教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育矫治工作水平。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为专门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四)加强经费投入保障。财政部门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确保专门教育财政保障水平高于当地普通学校,保障好专门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培育、引导和联系社会力量参与专门教育,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参与专门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驻校社工、联校社工,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学校、家长、社会间的协调作用,提高教育矫治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