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发 〔2023〕4号关于成立四方台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15:54:17.0

双四政发〔2023〕4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四方台区

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2022-4)要求,落实数据共享“一把手”责任,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四方台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刘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袁英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员:刘 区信访局局长

范莹莹 区委编办主任

邹亚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长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窦林茹 区民政局局长

吕金峰 区财政局局长

刘履洁 区司法局局长

王琳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曲双翼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新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守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魏志强 区审计局局长

孙士杰 区统计局局长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立春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冠华 区林业工作站站长

高志明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广胜 四方台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委

于远亮 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局长

王丽敏 四方台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分局局长

丰腾飞 区税务局局长

唐金达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四方台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营商环境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立春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二)审议我区政务数据共享重要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机制;

(四)协调解决我区数字政府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中涉及数据共享争议问题;

(五)贯彻落实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组织编制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促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七)协调解决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中的问题,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

(八)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数据共享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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