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办发 〔2023〕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0:51:11.0

双四政办发〔2023〕2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深化“四个体系”工作机制

强化督查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


太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和在区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国家、省、市、区各项安排部署提质增效,更大程度发挥“四个体系”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开展的积极作用,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3号)和《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方台区政府关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四个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四政办发〔2022〕5号),坚持“高标准、快节奏、创一流”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上级会议、文件交办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承接,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实行条目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做到工作承接无遗漏、任务推进无缝隙、督导检查全覆盖。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安排部署;

(二)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历次全体会议、省委全体会议、市委全体会议、区委全体会议及国家、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明确纳入“四个体系”工作机制的工作事项;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

(五)区政府领导文件签批要求。

二、督查方法

(一)实施“赋星”管理

对常规性重点工作赋3★管理,由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负责人按照时序进度研究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将按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报区政府,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对明确指标类重点工作赋4★管理,由牵头领导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部门全力予以推进落实,切实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区政府办公室将按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报区政府,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对重大项目建设类重点工作赋5★管理,牵头领导亲自上手,全过程参与、全流程推进,牵头部门抓项目、抓资金、抓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随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报区政府,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实施“亮牌”管理

对工作中存在贯彻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上报材料不及时、报送材料质量不高、制定台账清单不规范等情况的牵头单位“亮黄牌”,由区政府办公室向牵头单位下发《重点工作督办提示函》。

对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不力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的牵头单位“亮橙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区委、区政府,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对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发《重点工作督办预警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对一年内被约谈两次以上的牵头单位“亮红牌”,由牵头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检讨发言,由区政府办公室对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处理,并跟踪督促整改,并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区委。

(三)实施“提示”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重点工作进度,在督检汇总工作开展前,对赋3★管理的重点工作实行一季度一提示、对赋4★管理的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提示、对赋5★管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工作进度随时进行工作提示,将部门反馈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归档”的流程开展督查检查,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督查内容,由区政府办公室整理、汇总并提出立项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检查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下发督查交办单。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区政府办公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四)反馈。按照赋星等级,由责任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进度表。

(五)核查。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区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六)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导向,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各项重点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所承接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注重把握规律,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指挥调度能力;聚焦关键问题,提升重点突破能力;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推进体系,切实汇聚“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构建“统一领导、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工作格局,为实现四方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强大力量。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牵头乡镇(街道)和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上对下沟通、衔接,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合力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要坚持请示汇报,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确保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全面、到位。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四个体系”工作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督导问责机制,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工作成效进行科学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排名亮丑、曝光通报,切实构建正向激励有效、负向考核实用的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认真查找整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着力把观念转变得更新、本领锻炼得更强、作风锻造得更实,为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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