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方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2 13:55:47.0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区食安办(区政府办公室)对照《双鸭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双政办规〔2021〕2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四方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四方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双鸭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该文件在起草过程中,由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四方台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四方台分局等部门对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四方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指挥部设立、主要职责等。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主要是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风险监测、预警通报、风险预警等工作事项。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主要是明确了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时限等信息报告的要求。明确先期处置工作事项,包括医疗救治、保护现场、保存证据、调查原因、初步评估、事件转办调整等方面。对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终止等规则进行了明确。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包括善后处置、事件总结和有关奖惩。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信息、医疗、人员、技术、物资、经费和社会动员等方面的保障要求。第七部分“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管理更新、预案演练和预案实施。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太保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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