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09:34: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对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总体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市财政工作整体安排,妥善应对疫情负面影响,推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落实保平衡、促转型、惠民生、强管理等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全区主要预算指标及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2021年区财政预算安排草案,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安排(含乡镇)10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0万元(税收收入2450万元,非税收入7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59万元;一般预算总支出安排10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46万元,上解支出1131万元。

决算表明,2021年全区一般预算总收入2212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乡镇)4001万元(税收收入1970万元,非税收入203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5%;上级补助收入14897万元,较年初增加111%;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31万元。一般预算总支出2212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9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1万元,上年结余5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4897万元;加强财政收入征管,非税收入较2020年增加46%;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全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限分解下达。对80个指标文件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6笔专项资金超过时限规定时间60天分解下达,合计金额183.5万元。

2.绩效评价评分不客观。对32个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有10个单位绩效评价评分不客观,在三项指标内容执行情况不符合满分条件下评分仍为满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太保镇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的问题。2021年太保镇编制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512万元、编制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预算支出17万元、编制卫生健康预算支出3万元、编制城乡社区预算支出45万元,但实际支出均在农林水科目,未按预算编制科目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相符。

(二)财务收支方面

1.报销原始凭证无明细清单。存在报销车辆维修费用无明细清单的情况,涉及金额1920元。

2.支出程序手续不完善。部分费用报销履行手续不齐全。

3.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依据不充分的情况。

4.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表现在报销汽油款、支付人口监测经费、支付建设工程款等。

5.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购买电脑、公务用车等未入账。

三、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部门预算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编制体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二)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要求,提高财政管理约束性。严格资金拨付、支出进度管理,推进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措施,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推动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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