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安办〔2021〕34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10:40:44.0



双四安办〔2021〕34号



四方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方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阶段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根据《双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贯彻落实方案》(双安办发〔2021〕35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党一百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落实专题学习活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实施记录,有读书笔记。结合《2018—2022年黑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落实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理论学习制度,特别要针对换届后新履职的分管领导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持续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扩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覆盖面,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系统宣传贯彻,继续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和各级《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责任。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网络教学等形式,结合实际分层次、分批次、有重点的组织三年行动专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企业教育培训全覆盖,实现“企业会操作、督查会指导”。(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方案要求,以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为目标,对集中攻坚任务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下沉企业抓落实,避免文件空转,通过座谈、观摩、宣讲、现场会等形式,深入企业宣传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核心内容、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并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攻坚行动。(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企业要组织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员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以“清单”为抓手,立足岗位管控风险,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治理隐患。通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跟踪督办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清零”,实施闭环管理。(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核心,分析企业在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责任制度攻坚,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全面推行“五位一体”监管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惩戒攻坚,推广优秀企业经验,惩处公示违法企业,督促监督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持续深化安责险改革,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有效化解重大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制定和动态更新“三个清单”。

1.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五细”工作要求,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形势,结合实际统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三个清单”: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督办清单,落实“一企一册”,持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到位。(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针对各行业领域攻坚任务,切实把问题分析透、把措施定精准、把制度推广好,以工作进展“一情况”和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制度措施“三个清单”为抓手,及时掌握、认真分析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闭环管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通过制度措施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安全责任。(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根据全区三年行动开展实际情况,结合2020年专项整治效果,加大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和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导向,组织开展工作评估、督导,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有效发现整改一批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试点企业精细化管理取得成效;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强力推动危化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2.强化煤矿安全整治。指导推进规划升级改造煤矿建设项目及早开工建设;持续淘汰煤矿落后产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推进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升级改造矿井淘汰普通轨抱轨式斜井人车;推进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要求煤矿企业配齐五职矿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推进煤矿企业无“三违’、无安全事故班组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分层级、分岗位强化安全培训;创新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分工负责)

3.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对2020年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开展“大体检”,对本年度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大执法”检查;推进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4.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强化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完成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加强公共停车场所规划建设;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养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开展粮食加工、存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抓好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治理;推进乡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做好乡村火灾隐患整治;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加强火灾调查结果运用;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强化工贸企业安全整治。对2020年度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工贸领域企业“大体检”工作,对本年度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大执法检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强有限空间企业安全防范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在网、端、微等平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等,营造宣传声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掘先进典型,通过现场会示范、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筑起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区委宣传部、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政府抓总、部门推动、企业落实的原则,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将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基层,要成立实体化的三年行动专班,明确职责定位、加强谋划部署、实施挂图作战。要发挥工作专班督导推进作用,定期调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进度,推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突出整治重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2020年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将2020年度已完成的项目列为巩固项目,将延续项目、未完成的重点难点需集中攻坚项目以及2021年计划开展项目统筹合并,制定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任务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逐项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法及措施、完成标准,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要盯紧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把“四大”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措施贯穿于三年行动中,综合发力。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管理滑坡、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进会、实地调研、提示警示、督查督办、“开小灶”、降低标准化等级、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开曝光、上限处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动态“清零”。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的过程和结果“回头看”,创新举措,制定和完善实用、管用、好用的治理措施,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停,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肃问效问责。要充分发挥巡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加强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的监督考核,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

(四)严格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每月月末前填报“一情况、三清单,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信息发布和报送情况定期汇总,作为日常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每月工作进展情况)、6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范身喜;联系电话:4346819;

电子邮箱:sftqyjj@163.com。


附件:2021年全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书


四方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四方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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