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办规〔2022〕1号关于印发2021年四方台区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9:23:27.0

双四政办规2022〕1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四方台区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保镇人民政府:

2021年四方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日印发


2021年四方台区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依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双政办规〔2021〕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主辅结合、着力还田。以提升土壤地力为目标,将秸秆综合利用与黑土地保护同步落实,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作用,着力开展秸秆还田。按照土壤类型、积温带及作物种类,玉米秸秆主要采取翻埋、碎混、免耕等还田措施;水稻产区重点推广翻埋、旋耕等还田措施;大豆产区重点推广深松或耙茬还田。

2.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分析研判我区秸秆资源种类、产量,产业基础优势、发展趋势,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谋划秸秆循环利用模式,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引导、农户为主。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政策倾斜和引导力度,提高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引进,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市定方案、目标、标准和政策,区级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镇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在巩固我区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释放政策效能,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2021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实施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总结并推广实施成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结合当地土壤类型和所在积温区,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水田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大豆秸秆还田、秸秆造肥提质还田等技术模式。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重点养殖区域,鼓励开展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贮、压块、颗粒和直接饲喂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过腹还田,饲料化利用量需和当地草食畜禽饲养量相匹配。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等技术。鼓励支持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改造或更换为生物质锅炉,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扩大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应用,培育壮大秸秆基料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利用生化处理技术,利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木糖醇、包装材料、降解膜、餐具、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政府引导扶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每亩补贴2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补贴。按照国家和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2厘米以上,每亩补贴2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每亩补贴25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可结合实际适量喷施秸秆腐熟剂,每亩补贴2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1.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补贴申报时要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够追溯到区域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并与该地块秸秆离田作业情况相衔接。

2.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开展玉米、水稻秸秆离田作业,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每亩补贴10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区、镇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措施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将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要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在保证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灵活选择各项利用途径。在秸秆利用周期内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定期约谈制度,太保镇要安排专人,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固化压块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区发改局负责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量,做好省级资金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四方台分局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区工信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

(三)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先行预拨、据实结算”制度,上级财政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任务量申报情况以砍块形式先行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可根据秸秆实际利用情况调剂使用。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供需衔接。按照市定方案,辖区内有已建成投产且运行稳定或年内可建成投产的生物质发电厂和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可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积极服务企业的秸秆需求,指导利用企业和作业主体合理选择作业和收储方式进行秸秆离田利用。

(五)强化技术支撑。组建区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七)严格工作考核。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区级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利用率比既定目标每低1个百分点,将扣缴全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每出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将扣缴全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万元;每出现1个秸秆残余物焚烧火点,将扣缴全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50万元。性质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

(八)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市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追责问责。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创新管理方式,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通过外部专业性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原文下载: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四方台区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http://www.syssft.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7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