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5号)

发布时间:2022-05-22 15:37:08.0

四方台区关于返乡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2022〕第25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尤其是临近暑期各高校学生放假,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控主体责任,依法科学精准加强疫情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现就返乡人员主动报备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市外人员报备管理所有市外返乡人员,均须提前2天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可通过“双易通”、电话等多种方式报备),返乡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返乡后,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

二、强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须返回的,按照报备要求提前主动报备,详细说明返回时间、乘坐公共交通的方式,自驾或搭乘他人车辆的,要报备车牌号、同乘人员及返乡路线等。返乡人员一律通过“点对点”方式接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谎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病例接触史;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骗取有关人员信任,出行出访、进入公共场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措施;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双鸭山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情形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方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22


来源:“四方台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