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0号)

发布时间:2022-04-12 16:06:04.0

四方台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第20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频发,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守护好全区百姓身体健康,四方台区指挥部决定在区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本次区域核酸检测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7时,12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包含我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居民原则上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组织下,在指定时间段到达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具体采样时间由所在乡镇、社区通知。对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进行入户采样。

(二)参与现场采集的居民,请做好防寒保暖,携带手机或提前打印“龙江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至采样点。

(三)接受采样居民在采样点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有效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立即离开不逗留。

(四)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建议广大居民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餐、不聚会。

(五)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完成核酸检测人员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四方台域内各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进入,凡“黄码”人员不允许入内。

(六)检测结果可通过“龙江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七)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进行赋黄码管理,对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携手共筑我区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参与区域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响应、主动配合,确保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告。



四方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来源:“四方台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