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办发〔2021〕9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鸭山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推进落实
《双鸭山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1年度塑料
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去年以来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我省印发了《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函〔2020〕169号),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发改联发〔2020〕17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发改办环资〔2021〕175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按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21年度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将《工作要点》转发给各相关单位,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请太保镇人民政、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引导,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二、做好街接,加强工作指导
请《工作要点》涉及到的单位主动与对口市级部门沟通衔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请其他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继续做好本战线推进落实工作,确保我区塑料污染工作扎实推进。
三、开展自查,强化工作落实
我市将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请太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参照《塑料污染治理实地核实事项表》(附件5),核实工作完成情况,做好自查工作。
四、及时总结,定期报送工作进展
太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分析总结工作进展,今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形成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同时请确定一名联络人,于5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分别发至以下2个邮箱:邮箱1:bear0469@163.com (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2: sft4340399@163.com(市生态环境局四方台分局)
附件:1.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络人报名回执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印发《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发改办环资〔2021〕175号)
3.《双鸭山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双发改联发〔2020〕175)
4.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5.塑料污染治理实地核实事项表(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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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印发 |
附件1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络人报名回执表
姓 名 |
单位及科室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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