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发〔2021〕8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14:43:04.0


双四政发〔2021〕8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公租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黑建住〔2021〕2号)、市政府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政办规〔2020〕21号)和双鸭山市住建局《双鸭山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省住建厅印发的《公租房保障业务流程图》《公租房保障工作指南》《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范本)》《公租房房源档案(范本)》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范本)》

3.《公租房房源档案(范本)》

4.《公租房保障工作指南》

5.《公租房保障业务流程图》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0日印发




附件1


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双鸭山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城镇公租房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加快问题整治,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民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城镇公租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推动我区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平、高效。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利用近1年半时间,持续推进我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到2021年底前整改完成80%以上,到2022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促进公租房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公租房保障政策规章和标准不健全问题


         1.未制定出台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政策文件。
         2.未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及时修订本地政策文件。
         3.未制定出台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政策文件。
         4.租金标准或租赁补贴标准长达5年及以上未进行调整。



         5.制定租金标准或租赁补贴标准程序不规范,行为形式不符合要求。
       (二)排查整治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制定出台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扩面政策,或仅出台政策但未开展相关扩面工作。


        2.未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年度最后一次发放补贴未在12月25日前完成。
        3.未落实优先保障要求,优先保障群体未按规定享受优先保障政策。
        4.未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和轮候制度,轮候期限超过3年。
        5.未建立公租房管理动态核查退出机制。
        6.未按《保障性住房领域基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建设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办事指南等信息。



       7.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保障对象档案和房源方案缺
失。
       8.未落实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
    (三)排查整治组织实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开通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渠道。
        2.资格审核时间超过规定时限。



       3.当地群众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未按规定核查处理。
       4.部门联审机制落实不到位,影响审核效率和结果。

       5.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家庭承租公租房或领取租赁补贴。 

       6.未按时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


       7.存在公租房长期空置(超过6个月)未分配。
       8.动态核查退出落实不到位,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四)排查整治运营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
        1.运营管理主体不明、职责履行不到位。
        2.政府投资公租房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明确产权单位。


3.擅自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和用途。

4.公租房日常维修维护不及时、不到位。


        5.承租人未按时、按标准缴纳租金没有及时追缴。
        6.未对承租人使用公租房情况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7.对发现承租人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

(五)排查整治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1.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2.工作人员私自处置房源,将公租房出借、出租获取利益。


3.工作人员虚构保障对象信息,套取租赁补贴资金。

4.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5.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公租房租赁收费标准及增减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或降低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六)其他纳入专项排查整治问题
         1.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2.国家和省交办的信访事项。
         3.当地群众来访投诉的信访事项。
         4.群众电话、来信投诉举报事项。
      (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双鸭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双政办规〔2020]21号)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排查梳理阶段。2021年4月5日至4月30日。制定四方台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整治内容、排查时限、整改措施、方法路径、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等内容。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全面细致开展问题排查,及时汇总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公租房管理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台账。


牵头单位:住建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至12月底。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路径、阶段成果、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按计划组织问题整改推进落实,分别于2021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6月下旬,问题整改完成率应达到20%以上;2021年9月下旬,问题整改完成率应达到50%以上;2021年12月中旬,问题整改完成率应达到80%以上。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住建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持续整治阶段。2022年1月至6月底。有关部门要组织梳理排查新问题,将新排查出的问题一并纳入剩余未完成整改问题之中,于2022年2月20前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工作力度,2022年3月底前将上年剩余未完成整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确保新排查出的问题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 。


牵头单位:住建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

(四)整治验收阶段。2022年7月初至9月底。2022年7月份,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检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附问题整治佐证材料,于7月底前报送至市住建局。2022年8月份,市住建局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并通报核查验收结果,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


牵头单位:住建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成立四方台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盛若欣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晓峰 区住建局局长

窦林茹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秦铁军 太保镇镇长

振兴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振兴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守臣 东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铁燕 集贤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王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排查整改日常工作。

(二)纳入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2021年部门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要求,全力组织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三)实行销号管理。根据排查的问题,建立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和月报制度。有关部门完成问题整改,要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和佐证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进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解决到位。

(四)强化督办问责。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排查问题不深不细等进行督办,对公租房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问责。

(五)注重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层次挖掘问题,优化公租房保障环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六)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公租房管理,确保公租房保障落到实处。



附件2: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范本)

附件3:公租房房源档案(范本)

附件4:公租房保障工作指南

附件5:公租房保障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