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方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13:32:10.0

双四政发〔2020〕22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方台区农药

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保镇政府、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业安全隐患,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和《双鸭山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倡导、先行先试、专业处置、财政扶持”的原则,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营造安全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要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在4月-11月底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在各行政村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2个(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并入四新村),完成全年工作目标5万个。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回收网点建设。区属镇村要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各村级回收网点建设12个,明确每个回收站点的功能定位。回收站点应当具有相对独立封闭的存放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失和污染周边环境,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个体农户自行回收、集中存放的,要作为分散回收点类别明确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指导。

(二)建立多种回收形式。区属镇村要认真总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经验,积极创新,探索以市场为主体,财政扶持+行政推动为手段的多种方式并行的回收模式,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市场化回收。采取政府补贴方式,鼓励废品回收机构、镇村设立网点或其他专业化服务机构直接面向农民有偿回收,或面向分散回收网点有偿回收。二是推行生产者和经营者义务回收。积极探索由农药经营者为主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义务回收模式。可采取在营业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通过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奖励或农药使用者押金返还的方式;或者由农药经营者联合委托专业机构回收,以及由农药经营者协商履行义务等方式。三是由太保镇各村指定设立村级公益性回收点,每个村设立1个,安排专门人员组织进行回收,按照统计管理要求建立台帐并做好回收记录。特别是要组织做好对各类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水库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巡拣,归集回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三)规范贮运和台账管理。太保镇要进一步加强对回收网点废弃物的存放、转运和台账的管理。一是加强回收站点的分类管理。要根据回收网点的功能和管理者的性质区分集中回收存放点和分散回收存放点(集中回收存放点,指太保镇政府指定设立、有专门负责人,所存放的农药废弃物应当是通过有偿回收或公益回收取得,可以直接压块或转运至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分散回收存放点,一般是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个体农户等主体设立,所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为暂存,尚需有偿兑付或公益交付后压块转运至处理中心。集中点和分散点要建立名册,单独立帐,确保回收总量统计时不叠加重复)。二是建立回收存放管理台账。要建立回收统计表(详见附表),在回收和存放时应区分类别,特别是拟采取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按照不同材质分类装袋、存放,以便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降低处置费用。三是保障储运安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存放场所,应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远离水源和热源。对于农药使用者分散存放的,应当指导其不得露天存放,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时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四)加大力度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收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采取资源化再利用处置手段,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填埋和露天焚烧。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宣传、推广农药减量技术、大包装农药、配药时清洗药瓶三次以上等源头控制措施,有效较少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和农药残留量,切实降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药瓶等包装废弃物,交由具有资质的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实现废弃物再生利用。同时,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户主动参与农药包装及废弃物回收工作。

(五)科学核算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为更好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加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污染、营造绿色生产生活环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价格高于同材料制品废品回收价格的20%,按照现行参考价格,拟定为每个0.1元或每市斤4元(根据市场行情和现场操作调整)。对于政府指定的回收点负责人采取基本补贴+绩效奖补的方式进行,每个回收点负责人每年基本补贴300元,超额完成核算指标、且随机抽查未发现所辖区域有遗弃和裸露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视超额完成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补资金。对于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定,打分排序,对于重视程度不高、宣传落实不到位、工作完成不利者,在扣罚补贴的同时,约谈村干部和村级负责人,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等相应处理。

(六)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效。为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存、处”全链条运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的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由区级财政部门负责列支购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运输、处置相关费用,并根据今年任务完成实际情况将相关费用做好年度预算,从资金和设备做好保障。镇级财政承担压块设备购置、建立回收网点,设立负责人,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回收等工作支出,从宣传、基础、人员等方面抓好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一项功在当下、立在长远的生态保护事业,也是我区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太保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当将此项工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年度回收与处置目标,并应在春季雪融后至冬季落雪前,全时段组织开展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保证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二)广泛开展宣传。全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工具,采用公告、横幅、短讯等多种形式,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妥善收集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总结交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保障经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离不开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区、镇要根据辖区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合理预算回收处置工作所需要公共支出费用,积极争取纳入当地财政经常性预算列支,保障回收网点建设、人员聘用、存放转运、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以及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公益性回收工作等所需的基本经费支出。

(四)严格监督考核。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护蓝天碧水沃土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太保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辖区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指导,突出检查太保镇回收网点建设、回收进展、回收处置、台账管理、当地财政支持情况等,并作为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回收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利的,将交由纪委监委给予通报或约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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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syssft.gov.cn/zwgkx/index/detail_news.jsp?newsid=4467

政策解读文件:《四方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