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7 15:15:11.0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四方台区振兴中路

办公时间:8:30-16:30

联系方式:4343899

负责人姓名:刘玲慧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旅游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落实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广电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及标准化建设。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