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4 12:05:44.0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每年煤矿资源开采产生131万多吨的煤矸石,经综合利用尚有30余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经过70多年的开采,煤矸石累计存量巨大,全市有近百座矸石山,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裸露的煤矸石经风吹雨淋造成扬尘和地下水二次污染,部分矸石山还存在自燃风险。

二、整改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环境污染,消除自燃风险。

三、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井下煤矸石回填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地方煤矿采用沿空留巷井下开采支护工艺,将采后巷道进行码放矸石砌筑,减少护巷煤柱,减少煤矿地面固体废弃物堆积。

2.做好已关闭矿井煤矸石堆存量普查,2022年底前制定煤矸石治理措施、开展辖区关闭退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8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的通知》(双政办发〔2022〕39号)。四方台区按照《双鸭山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的通知》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我区结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四方台区煤矸石环境治理计划》,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工作专班,对辖区18处煤矿135.6万吨煤矸石列出了治理计划,其中2023年年底前计划完成2处1.3万吨的煤矸石山消纳,2024年年底前计划完成8处52.25万吨煤矸石山消纳,2025年年底前计划完成82.05万吨煤矸石山消纳。

五、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40399

八、受理地址:四方台区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