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办发 〔2023〕12号关于成立四方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1:02:15.0

双四政办发〔2023〕12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四方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太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和驻区省市直单位开发区及各单位:

为加强对四方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双四政发〔2023〕9号),区政府决定成立四方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绍岩 区政府副区长

孙道千 区政府副区长

于学斌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孙士杰 统计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亚娟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员: 张秀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炳祥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范莹莹 区委编办主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窦林如 区民政局局长

刘履杰 区司法局局长

吕金峰 区财政局局长

王晓峰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史凤先 区经和促进局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区分局局长

丰腾飞 税务局四方台区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孙士杰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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