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四政发 〔2023〕25号关于清理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占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10:47:55.0

双四政发〔2023〕25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

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占地的通知

 

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区域内违法占地个人和企业:

为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双鸭山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并加快推进我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明晰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四方台区矿山生态修复能力和水平,现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对四方台区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占地进行专项清理行动。

一、清理范围

四方台区44处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

二、主要措施

(一)由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牵头发布清理占用44处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的公告。

(二)各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现占地使用人需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对占地情况进行说明举证。对无法提供合法用地手续的于2023年10月30日之前自行退出占地,逾期不退出占地的按违法占地由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三、责任分工

清理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占地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牵头,区煤管局负责对历史遗留生态修复矿山关闭政策情况进行复核;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负责对用地手续合法性进行审核;四方台区不动产中心负责对地上附着物合法性进行审核;四方台公安分局负责对遗留生态修复矿山现使用人及交易沿革当事人信息进行复核,配合清理违法占地。

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联系人:陈浩 电话:13946698444。

区不动产中心联系人:张景华 电话:15545793555。

区煤管局联系人:万立强 电话:13054376855。

四方台公安分局联系人:田丰 电话:13091787722。

    其他专班单位按属地职责和部门责任配合有关工作。

 

附件:1.2023年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

         2.四方台区44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计表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抄送:各专班成员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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