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和权限范围
一、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工作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全区项目开发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项目开发中、长期年度重点项目规划,负责对全区项目开发,重点项目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企业建立三级项目开发网络;负责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与报批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区项目库建设及项目信息的收集,储存和发布工作;
负责新项目的调研、立项、资金落实及实施的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新项目投产实验,达产达效跟踪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内设机构仅经济合作交流中心1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方台区招商局总人数6人。其中:在职6人。
四、预算编制范围:
2018年纳入四方台区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一个,其中包括: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17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111万元,占总支出的95%;住房保障(类)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商贸事务2018年预算数111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万元、津贴补贴19万元、一次性奖金3万元。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31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6万元。
七、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9万元,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53万元、住房公积金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包括:办公经费4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8.5万元。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新报预算单位,上半年与其他单位合并预算。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无采购预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月1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账面固定资产总值0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元,共有车辆0台,价值0元,其他资产0元。
十四、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四方台区招商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