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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1-10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和范围权限是: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职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规划部门审批前、审批后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破坏、损毁城市花草、树木、绿地、绿蓠、绿化带、风景名胜、园林景观、艺术雕塑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四)、行使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偷盗损坏城市照明设施、水浸路面、破坏城市道路、桥涵及其它附属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街面和公共场所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体物质,未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堆放和随意扔撒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或遗撒固体废弃物,散装货物运输不做密封,露天烧烤食品,在商业活动中以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指定市场以外经营的商贩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

(八)、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能。

(九)、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和刷车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能。

(十)、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临时搭建的棚厦、临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能。

(十一)、行使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残土、清运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

(十二)、履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4个组,分别是:综合管理组、牌匾广告管理组、亮化组、内勤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方台区行政执法局总人数17人,其中在职职工17人。

四、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管理的单位共4个:综合管理组、牌匾广告管理组、亮化组、内勤组。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60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收入预算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支出预算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0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管理事务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城乡管理事务(类)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94%;住房保障(类)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管理事务(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万元,比2016年减少2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账面固定资产总值1430835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元,共有车辆5台,价值310800元,其他资产1120035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四方台区行政执法局2017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