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四方台区民政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四)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五)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七)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企业。
(八)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九)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全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五)承办区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8科室,分别是:财务科、优抚科、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救助管理局、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方台区民政局总人数7人,其中在职职工7人。
四、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四方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2个,包括:四方台区民政局、四方台区社会救助工作中心。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3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占总支出的90.5%;住房保障(类)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降低32.2%。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比2016年减少2万元,降低14.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账面固定资产总值1762254.13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元,共有车辆2台,价值151774元,其他资产1610480.13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