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四)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八)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九)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十)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检察院设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派驻太保镇检察室、监外执行监督科、案件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方台区检察院总人数29人,其中在职职工23人,退休人员6人。
四、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四方台区检察院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共13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派驻太保镇检察室、监外执行监督科、案件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282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支出预算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2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公共安全(类)支出218万元,占总支出的7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的17%;住房保障(类)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2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1万元,降低37.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预算中不含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额。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5万元,与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账面固定资产总值8034811.35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2637874.39元,共有车辆10台,价值1280922.1元,其他资产4116014.86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四方台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