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区政协基本情况
一、政协机关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一)政治协商。对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从程序上讲,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也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从协商方式上讲,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有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二)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或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三)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所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外,还包括选择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或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二、政协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协下设:四方台区政协办公室、四方台区政协经济工作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四方台区提案工作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振兴东路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振兴中路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集贤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太保镇联络处。
三、人员构成
四方台区政协人员行政编制7人,正处级1职,副处级3职,正科级1职,现有政协委员118人。
四、决算编制范围
纳入四方台区政协部门决算2017年公开的单位共10个,包括:四方台区政协、四方台区政协办公室、 四方台区政协经济工作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四方台区提案工作委员会、四方台区政协振兴东路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振兴中路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集贤街道联络处、四方台区政协太保镇联络处。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四方台区政协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37万元,本年收入112.17万元,本年支出127.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8万元。
二、关于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按经济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方台区政协2017年无“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1.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上年减少了82.92%。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四方台区政协无车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立项规范、真空、完整,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