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四方台区卫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四方台区卫计局是四方台区政府主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和计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计局未设独立科室。
三、人员构成
区卫计局行政机关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副科级1职、2名职员。
四、决算编制范围
纳入四方台区卫计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共计1个包括四方台区卫计局。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四方台区卫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四方台区卫计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89万元,本年收入76.16元,本年支出7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1万元。
二、关于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按经济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6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方台区卫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01万元,比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全区经费下调。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四方台区卫计局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立项规范、真实、完整,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 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