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17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文字说明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公开表格部分: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有关教育、体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

4、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5、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工作。

6、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区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

7、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教育等工作。

8、主管全区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9、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

10、管理全区体育工作,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区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教育局工作职责,内设3个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一)

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督促学校贯彻落实;负责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工作;负责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信息技术教育、招生及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审核工作;指导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负责教育系统德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教学及国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大型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指导学校科技、劳动技能、人口和环保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督导评估;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二)

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党的隶属关系在区教育局党委的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贯彻校园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预测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依法治教工作;负责全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防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访、反邪教、禁毒等工作;对审批的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达标情况进行核定,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指导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训练,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年度安全稳定工作。

综合办公室(三)

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信息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负责审核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经费管理;拟订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专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人员构成

目前区教育局共有11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7人。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执行安排说明

一、 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四方台区教育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万元,本年收入400.9万元,本年支出27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8万元。

二、 关于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按经济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教育支出274.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74.1万元,其中列支人员经费69.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4.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4.73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执行的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区级财政为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加大投入。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立项规范、完整,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 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教育局2016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