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名称: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167号。
二、来源规模: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万元。
三、分配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拨付时间:2024年6月3日。
六、监督方式:12317、0469-4340090,杜焕斌。
七、计划安排:
1.四方台区太保镇新春村供水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16.87万元,使用资金45.59万元。
2.项目管理费,计划总投资2.13万元,使用资金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