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19号。
二、来源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8万元。
三、分配依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拨付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六、监督方式:12317、0469-4340090,杜焕斌。
七、计划安排
1.四方台区太保镇九三村百菇园三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使用资金600万元。
2.四方台区太保镇五四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使用资金90万元。
3.四方台区太保镇东岗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使用资金40万元。
4.太保镇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购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2万元,使用资金60.02万元。
5.项目管理费,计划总投资30.48万元,使用资金7.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