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名称: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黑财指(农)〔2024〕20号。
二、来源规模: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0万元。
三、分配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
四、扶持范围: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五、拨付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六、监督方式:12317、0469-4340090,杜焕斌。
七、计划安排:
1.四方台区太保镇靠山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320万元,使用资金320万元;
2.四方台区太保镇开源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80万元,使用资金280万元;
3.四方台区太保镇五四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使用资金60万元;
4.四方台区太保镇东岗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使用资金20万元;
5.太保镇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购置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2万元,使用资金47.5万元;
6.项目管理费,计划总投资30.48万元,使用资金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