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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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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二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每年煤矿资源开采产生131万多吨的煤矸石,经综合利用尚有30余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经过70多年的开采,煤矸石累计存量巨大,全市有近百座矸石山,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裸露的煤矸石经风吹雨淋造成扬尘和地下水二次污染,部分矸石山还存在自燃风险。
二、整改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环境污染,消除自燃风险。
三、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井下煤矸石回填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地方煤矿采用沿空留巷井下开采支护工艺,将采后巷道进行码放矸石砌筑,减少护巷煤柱,减少煤矿地面固体废弃物堆积。
2.做好已关闭矿井煤矸石堆存量普查,2022年底前制定煤矸石治理措施、开展辖区关闭退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下达我区煤矸石治理任务132.75万吨,我区通过生态治理和综合利用的方式开展治理工作。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1.3万吨,实际完成3.75万吨;2024年计划完成49.25万吨,实际完成53.06万吨;2025年计划完成82.2万吨,目前已完成101.97万吨,已全部完成煤矸石治理任务。
2.我区结合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四方台区煤矸石环境治理计划》,建立了由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已完成辖区煤矸石堆存量普查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40399
八、受理地址:四方台区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