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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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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生活(建筑)垃圾和渗滤液未得到全面治理,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管理存在盲区死角,垃圾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妥善处理,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1.规范运行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禁止超量存储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将建筑垃圾转运至规范填埋场所进行填埋处理。积极探索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渠道,采取在开采矿区的采空区、开采矿井、矿坑等充填或回填的方式,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暂存点进行排查、清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已通过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公司进行治理,不存在外溢风险;辖区内建筑垃圾已通过深埋的方式进行治理,我区已建设完成一处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切实解决了辖区内建筑垃圾随意堆存、非法倾倒等环境问题。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40399
八、受理地址:四方台区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