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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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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的29家企业有19家无用地手续,17家未取得环评手续,行业无序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
三、整改措施:1.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对于满足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着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满足条件的项目,采取没收封存或清退的措施。2.生态环境部门对未获取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积极引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目前我区共3家商品混凝土公司,市自然资源开发区分局拆除了2家(齐鑫、天意)商砼企业设备。四方台区生态环境局对2家(齐鑫、集宏)商混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40399
八、受理地址:四方台区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