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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四政办发 〔2024〕5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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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四政办发 〔2024〕5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四政办发〔2024〕5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
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字〔2024〕1号)等要求,组织开展四方台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大普查力度,扩大普查范围,采取多样化普查方法,逐步完善普查内容,为确保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普查成果能够指导辖区煤矿生产建设,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本理念。针对国务院安委办黑龙江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第二工作小组提出的“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缺失”问题,立刻组织安排部署,全面查清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实施水害区域性治理,推进煤矿灾害治理,列入到隐蔽致灾普查报告中,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闭合工作。全面实现煤矿事故灾害超前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各类灾害问题从源头查清,从根本上治理,科学有针对性地保护地方煤矿灾害超前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雨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万立强 区煤管局局长
刘 雷 区煤管局总工程师
李 强 区煤管局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区煤管局各部门、辖区4处煤矿企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管局,负责综合协调,牵头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结合辖区矿井开采历史资料,组织四处煤矿企业全面查清本矿区及周边关闭矿井详细信息,消除威胁隐患;针对“井田范围内断层发育,断层与采空区连通,可成为导水通道问题”,督促指导煤矿不仅要查清大断层情况,也要摸清小断层情况,同时要结合物探、钻探、化探等方式全面查清矿井及周边采空区积水情况,并分层上图。各矿周边临界点统一绘制一张图,综合研判辖区富水情况、火灾、瓦斯等风险,特别是大断层导水情况分析和防水煤柱线长度等,要精准分析,确保普查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四、普查范围、内容及方法
(一)普查范围。以区为单位,整合辖区历史煤矿采矿权设置范围,突出建设煤矿采矿许可证批准矿区范围外延至少200米的区域以及对四处煤矿生产安全可能构成威胁的区域,并对东方、顺兴达、双吉、新兴四处煤矿采矿许可证批准矿区范围内及外延200米区域内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进行复核。
(二)普查内容。参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2021〕121号和矿安〔2022〕132号等规定要求,待国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出台后,按照其规定执行。重点突出矿井及周边采空区(含大面积悬顶)、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地表水体、井下火区、煤层煤尘爆炸性、顶板以及古河床冲刷带、岩浆岩侵入、煤层风氧化带、火烧区等不良地质体。
(三)普查方法。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及矿井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合理利用四处煤矿企业前期地面瞬变电磁法普查成果和使用资料收集、调查、测量、物探、钻探、化探、测试化验、监测及必要的验证工程等手段方法,原则上应满足普查内容及工作程度要求。
五、工作实施时间
(一)启动阶段(4月25日-5月15日)。成立四方台区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企业技术负责人召开研讨会议,汇总前期地勘资料,整理矿图,排查辖区煤矿边界点勘探距离,核对坐标,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攻坚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辖区四处煤矿继续按照要求核实隐蔽致灾普查数据,定期召开会议推进煤矿企业持续完善相关内业材料,健全完善机制,配齐配强人员,筹划资金,整合装备,根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辖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数据库,制定管理台账,落实针对性治理措施,集中开展治理。四处煤矿聘请第三方资质公司进行隐蔽致灾汇总编写,要求必须通过专家评审,形成区域“一张图”,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整理装订普查成果,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上报向市煤管局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执法二处。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