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szwgknew-10005
- 分类:区政府文件汇编
- 发布机构:双鸭山四方台区
- 发文日期:1690655724000
- 名称:双四政发 〔2023〕20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3-2027)(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区政府文件汇编
- 时效:现行有效
双四政发 〔2023〕20号关于印发《四方台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3-2027)(试行)》的通知
双四政发〔2023〕20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方台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3-2027)(试行)》的通知
太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和在区省市直各部门、区属各学校: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标2027年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级督导评估验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此方案,请各单位、区属各学校对标抓好落实执行。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0日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0日印发 |
四方台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2023-2027)(试行)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省教育厅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420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双政教督办函〔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辖区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工作目标
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内涵提升,优化结构、强化特色、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到2027年底前,我区义务教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
三、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2月)部署推进,夯实基础
制定并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发展现状,确定创建规划和达标举措。聚焦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教学创新,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着力强化教学管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第二阶段(2024年1月—2026年12月)集中攻坚,跨越发展,逐项对标落实《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是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基本完成“资源配置”中7项指标,即落实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是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成“政府保障程度”中的15项指标,即落实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辖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10%;专任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属小学)
三是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质量”中9项指标,即落实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属小学)
四是社会认可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属小学)
五是杜绝“一票否决项”。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行为等。(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应急局、区属小学)
(三)第三阶段(2026年1月—2027年12月)攻坚克难,通过验收
一是组织专项督导。组织人员对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攻坚克难、查缺补漏。
二是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迎接评估验收。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四、推进措施
(一)全面优化学校布局结构
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加强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建设,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做好学(幼儿园)规划衔接、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居民区与配套的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认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积极争取项目,继续实施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置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条件达标。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扩容升级,着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发丰富、优质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至2026年,辖区所有学校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全部达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无差异。(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
(三)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备
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全面开展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对于空编率超过规定比例的,采取区域调剂的动态调配方式,全面盘活教职工编制资源。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招聘工作制度,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聘用,建立完善的招聘流程,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培养补充完善音、体、美、科学教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加大教师交流力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四)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鼓励社会捐赠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属小学)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双减”(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加强“六项”(作业、体质、睡眠、手机、读物、作业)管理,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健全注重培养过程、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有效解决择校问题。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区分重点校(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实验班,坚决纠正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辖区内各类文化、体育、青少年活动中心免费向辖区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公共场馆育人作用。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推动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努力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健康、竞争、合作、助人的人文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属小学)
(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建立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确保学巩固率达到98%和99%以上。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抓好送教上门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太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教体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妇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四方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发展教育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争取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支持,营造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监测体系
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评估检测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强化教育督导
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区直相关部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