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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四方台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和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异地就医政策。
(三)认真履行全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职责,指导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四)认真执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五)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六)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暂无内设机构。
(二)下属机构: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四方台区医疗保障局领导
刘 娜 四方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雪 四方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赵 丹 四方台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四方台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四方台区振兴中路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69-434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