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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四方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工业和信息化方面工作
1.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3.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安排的财政建设性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全区工业项目向上核准、报批等工作。
5.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的体系建设。
6.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环保,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争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减负工作。
8.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括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
9.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组织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二)科学技术方面工作
1.牵头拟定全区创新发展战略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省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4.制定全区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社会发展和新高科技产业化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5.监督管理各类区级科技基金和创新工作的奖励基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全区科技资源的配置。
6.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奖励政策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统一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及产业化。负责全区享受省市级政府的特殊津贴、省市级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选工作。
7.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园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科技园区建设。
8.监督管理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研究机构。
9.负责协调外国专家局的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暂无内设机构。
四方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班子
王 贺 四方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张 鑫 四方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办公地址:四方台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4楼407室(四方台区振兴中路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69-434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