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保障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落地执行,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全区困难群众服务质效,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现就社会救助领域有关举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包括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等。
2.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违规为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办理救助,出现 “关系保”“人情保” 等问题。
3.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
4.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作风生硬,存在简单粗暴履职、拒绝接待群众等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一)来访举报
受理地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四方台区政府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信函举报
邮寄地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政府大楼 四方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三)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sftmzj@163.com
(四)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469-4345488
三、有关说明
1.举报内容应秉持客观真实原则,举报线索需具体明确,严禁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处置与结果反馈;举报人选择匿名举报的,我们将对有效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办理。
3严格保障举报人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安全,对举报信息全程严格保密。
四方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