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生态修复滞后。督察发现,双鸭山市157座露天非煤矿山均未开展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此外,已关闭的岭东区富山煤矿和文华煤井、宝山区五七煤矿、四方台国鑫煤井和跃江煤井等煤矿同样未进行任何生态修复治理。
二、整改目标: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辖区内露天矿山现状调查摸底,落实具体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主体工作;对正在开采的矿山,组织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导矿山企业履行边开采边治理的主体责任。
2.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组织开展辖区内已关闭的岭东区富山煤矿和文华煤井、宝山区五七煤矿、四方台区国鑫煤井和跃江煤井等煤矿现状调查摸底,落实具体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主体工作。
3.编制国土看见生态修复规划,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规划纳入生态修复规划内容。
4.积极谋划矿山修复治理类项目,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积极探索通过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矿山废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充填或回填方式,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该项问题涉及四方台区2座露天矿山,经核查均为生产矿山。针对生产矿山加强日常监管,对生产矿山进行检查,督导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修复义务。
2.四方台区国鑫已纳入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统一修复治理。四方台区跃江煤井已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
3.《双鸭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完成编制,已获得市政府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规划已纳入生态修复规划内容。
4.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依据《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组织申报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1号),我市申报的项目以综合评分第二名的成绩成功入选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获得国家资金支持。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340399
八、受理地址:四方台区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四方台区委员会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