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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双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核验系统”的公告

责任编辑: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发布时间:2025-08-0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数据共享,并建成“双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核验系统”。该产权核验系统目前已调试完毕,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现决定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2025年728日起正式启用。

二、系统便利优势

1.“零跑腿”核验: 申请人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凡涉及我市区域内不动产(含房屋、土地等)信息的,无需再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纸质证明。系统将自动对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登记信息在线即时核验比对。

2.“减材料”申报: 通过系统自动核验成功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减少材料提交,降低办事成本。

3.“高效率”登记: 依托系统自动核验结果,登记机关可即时获取真实有效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大幅缩短审查时间,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4.“强规范”管理: 系统核验有助于从源头有效防范和减少虚假地址登记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三、操作指南

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官网,进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在填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环节,系统将自动引导进行产权核验操作。申请人只需准确填写不动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等关键信息,系统即自动完成核验并反馈结果。

窗口办理:至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登记窗口现场办理时,工作人员将引导申请人通过系统完成在线核验,无需另行提供纸质产权证明。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和企业能够便捷、准确地办理注册登记等业务,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分局已在注册登记服务窗口等候区、办事柜台等群众易见处张贴了本地政务服务窗口的相关办事指南,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分局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469-4346988

地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政府旁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方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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