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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牧公告

责任编辑: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发布时间:2025-04-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牧业与草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黑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草原实际情况,现发布我区草原禁牧公告。

一、禁牧区及禁牧时间

1. 禁牧区域:按照《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北福大桥铁道北侧与一砖厂附近草原实行禁牧制度

2. 禁牧时间:每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在禁牧期内,禁牧区域严禁一切放牧行为。

二、禁止放牧、禽种类

禁牧区和禁牧期内禁止牛、羊、马、驴、骡、鹅等草食性动物放牧。

三、加强监管

1.太保镇、各街道办事处、林场应当依法加强草原禁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放牧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偷牧及各类破坏草原资源和违反草原保护管理的行为。

2.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对违反禁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69-4340090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5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