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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四方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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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的目的
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为,建立健全四方台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区灾害救助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我区救助体系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因自然灾害救助相关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救灾工作有了新变化新部署。按照省、市灾害救助工作要求和2023年新修订的《双鸭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必要修订《四方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区级层面实施自然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可行性:《预案》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应急工作原则。结合我区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双鸭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依据,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完善,制定本文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组织指挥体系问题。《预案》明确区减灾委员会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应急管理、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门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是相关部门职责问题。《预案》考虑我区相关部门职能调整,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协助区政府做好灾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具体细分为灾前预警、灾情调查、信息报告、恢复重建、应急救援、救助保障等方面,有效保障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应急响应启动问题。《预案》针对启动应急响应的四个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对分级响应启动后,开放应急避难场所、人员转移安置等环节进一步细化,提高《预案》实际操作性。
四是灾害预警与灾情报告问题。《预案》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灾情统计、灾情信息发布的主体地位。规定灾情报送时限和报送对象,达到区级突发事件报告标准的,区应急管理局要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市应急局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接转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五是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问题。预案分别对我区资金、物资保障机制、物资库建设规划、救灾装备设施管理、应急通讯、救灾队伍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要求区财政、应急、一镇四办等相关单位,要充分考虑辖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我区应急保障必需资源,提升我区整体灾害救助保障能力。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双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双鸭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