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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 双鸭山四方台区 发布时间: 2021-12-17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依法行政,力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理论建设。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以上率下,以点带面,采取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习10次、会前学法2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进一步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区上下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知识,在学深悟透践行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法治效能。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规范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国家、省下放、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目录,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完成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迁移,编制完成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全区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经清理,保留权责清单事项469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清单469个事项,大力简政放权。推动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延时服务、“帮代办”等服务。继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人员认定等“最多跑一次”事项443项。提升政务服务办理效率,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我区政务服务450项事项,进驻大厅417项,进驻率92.67%,其他33项只能由各单位相关部门行使权力,后续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继续推进进驻大厅事项;429项实现网上办理,比例为98.62%,其中,退役军人局事项15项,属于涉密事项,对外不公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流动人口信息查询、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等6项只能现场办理。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2021年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工作内容、整顿重点以及方法步骤做具体说明和要求,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考核述职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宣传贯彻,在党政机关干部中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对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建立四方台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资格确认,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区2020年9月前制定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区保留文件7个,废止文件5个,并经政务网站对社会进行公开,确保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印发的流程规范化、透明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棚改项目拆迁、工程合同等57次合法性审查,涉及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经促局等共19家单位,审查率达100%,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推进。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加大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有效确保区政府决策的各项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定决策程序规范执行。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坚持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化,组织全区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及考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不断加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紧紧围绕事关发展、民生的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全区的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企业自查、行业专项检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点对辖区采石场、加油站、机械、建材等6家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查出隐患和问题52条,已整改33条,限期整改中19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在汛期加强城区农村危房、煤矿沉陷区、地质灾害点、工矿企业的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出现险情科学处置及时,防范到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6个,及时对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物资进行补充。对险要河段、桥涵、街区耕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40次,发现四乱问题5条,已于6月初整改完成并上报到国家水利部清四乱系统平台,同时强化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的“五个强化”的要求,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确保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准确及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对全区89名人民调解员线上开展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员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调解成功24次,其中司法确认1件。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组建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推动全区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积极探索建立法治、信访联动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对部分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事项建议通过复议程序解决问题,分类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提高了办理效率。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区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审理,通过整合本级行政复议资源,完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制度,实现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规范办案流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调配司法局内部正式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进度,让行政复议申请人及时知晓行政复议案件进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注重审查法律事实与法律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群众和社会舆论反响。今年以来,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在审理各类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均做到出庭应诉。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针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政务公开信息1673条,收到群众咨询4条,回复4条,答复率达100%。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码上诚信”推广工作,对辖区内10家信用良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守信激励信息、失信惩戒信息、自愿注册信息、主动承诺信息进行归集整合并上报,同时,制作宣传展架、宣传摆台、宣传页,在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发放,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信易贷”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大了“信易贷”宣传推广力度;对区内22名首席服务员及21名服务联络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易贷”平台的注册培训,帮助企业了解使用“信易贷”。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现“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数达133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为保障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开展了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为符合条件的80名行政执法人员下发了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并依托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四方台区25个部门参与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共认领265项,已发布265项。转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印章及电子证照数据采集的通知》,采集了14家政府部门公章及证照信息,由市营商局统一制作并下发了电子印章14个。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6月18日组织召开了中共四方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年度依法治区工作提出重要部署,制定印发《中共四方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共四方台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专项小组、各战线、各部门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每年3月1日前,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体系,并将分值纳入县(区)目标考评总分值,切实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过程中,还存在部门不主动、服务平台数据无法联通的情况,一些企业群众还没有深刻感受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办好一件事”等工作的便利和变化。营商环境监督体系尚需建立健全。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案件监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力度较弱。二是法治人才工作力度还要加大。法治领域优秀人才存量不足,对本地现有人才发掘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2年打算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创造更好的决策质效。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

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整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渠道有效衔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营造更稳的发展大局。

四是深入落实“八五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计划,发挥普法依法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法治宣传报道,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确保“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落地。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