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严禁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
3、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等。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5、严禁出现餐饮浪费行为。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借春节之机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
8、严禁公务人员工作期间出现无故空岗、迟到早退、在岗不在状态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
9、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出现脱岗、漏岗、顶岗现象。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落实好春节期间区委各项工作部署,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区纪委监委将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交叉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持续营造监督无处不在高压态势。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69-4347588
区纪委监委举报邮箱:sftjwjw@163.com
中共四方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