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文字说明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公开表格部分: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四方台区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组织协调全区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维护区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根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对区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区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乡镇(街道)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6、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对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全区审计专业培训,核准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四方台区审计局内设机构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审计综合业务科。
三、人员构成
四方台区审计局行政编制共1名,事业编制共2名。正科级1名,科员2名。
四、决算编制范围
纳入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共计1个包括四方台区审计局。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1万元,本年收入19.8万元,本年支出1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万元。
二、关于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按经济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审计事务支出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方台区审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比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两棚审计增加经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到2016年12月31日,四方台区审计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立项规范、真空、完整,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 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审计局2016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