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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 双鸭山四方台区 发布时间: 2018-09-14

第一部分 四方台区委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全区项目开发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项目开发中、长期年度重点项目规划,负责对全区项目开发,重点项目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企业建立三级项目开发网络;负责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与报批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区项目库建设及项目信息的收集,储存和发布工作;

负责新项目的调研、立项、资金落实及实施的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新项目投产实验,达产达效跟踪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内设机构仅经济合作交流中心1组。

三、人员构成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机关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1名,科员2名。


第二部分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执行安排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4.28万元,本年支出94.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公共决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按经济分类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四方台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为2017年新增预算单位。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四方台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重点支出立项规范、真空、完整,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 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