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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 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责任编辑: 双鸭山四方台区 发布时间: 2018-09-14

第一部分  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一、 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三)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四)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领导本镇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二、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乡党委的领导,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区、镇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民政、文化、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镇人大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单位共1个,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人员构成

2017年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人数65人,行政人数26人,财政补助人数19人,离退休20人。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表。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口径收入1398.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9.4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8.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3.81%;其他收入240.1万元;支出1445.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4.45%;年末结转和结余293.21万元。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5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8%;支出144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48%(具体情况如下: 1、上年结余专项列支出294.8万元, 2、生活补助支出增加106.46万元,3、救济费支出增加79.58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54.82万元)。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基本支出7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2.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5.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4万元)。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27.4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3.26%,比上年同期增长83.26%。“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2.5万元,因车辆老化不能正常使用,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97.2万元,比2016年减少4.97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2辆,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人民政府2017年无主要民生项目支出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太保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